首页 | 网站统计 | 技术标准 | 联系我们
  信息详情
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二)

第十三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新产品项目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的全过程1项以上,完成任务较好或得到推广应用。

二、作为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本行业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2项以上,并得到推广应用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曾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设计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设计3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大型工程项目设计2项以上的分项技术负责人。

四、曾担任1项以上援外(境外)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援外(境外)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部级轻工专业方面行业规划或企业技术改造规划的编制并被采纳,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曾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本行业、本企业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或技术管理文件2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六、曾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1项轻工专业国家标准或2项轻工专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工作或实验验证工作。

七、在轻工行业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或新产品、新工艺设计中,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处理过生产过程中的重大生产、管理技术问题,或解决过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曾负责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2项以上。

八、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技术项目2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第十四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省(部)级轻工工程类技术成果奖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四、地级以上市轻工工程类技术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五、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项目1项,或省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项目2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前5名),项目已通过立项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鉴定或验收。

六、获得有较大价值并转化为生产力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前5名专利权人)。

七、提出本专业新理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或应用新方法、新材料1项以上,经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实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八、 在设计、施工或设备运行和维修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1项以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九、在新产品设计、改进工艺流程、选用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新品种)、扩大应用新领域、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三废排放等本专业某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十、完成对引进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发展或使之与国产设备、原材料配套项目1项以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专家组的认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十一、获得当地政府部门奖励、表彰的援外(境外)工程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交证书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统一书号)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出版与本专业岗位工作相关的,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的本专业较高水平(价值)的论文、著作,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二、合作完成(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和本专业学术论文1(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以上。

三、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四、合作完成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

、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2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

、独立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2篇,以及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须提交宣读证书)。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广东省轻工工程各专业高级工程师格按下表所列专业分别设工程、设备、工艺、检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6种规范专业名称。如造纸专业,分别为“造纸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造纸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造纸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造纸检验专业高级工程师”、“造纸技术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造纸质量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级别为副高级。

工业部门名称

专业名称

包含的主要范围

1

造纸工业

造纸

制浆、造纸

2

日用机械工业

日用机械

自行车、缝制机械、钟表及配件

3

日用硅酸盐工业

日用陶瓷

日用陶瓷

卫生陶瓷

卫生陶瓷

日用硅酸盐

日用玻璃器制品、玻璃和陶瓷窑炉及专用耐火材料、搪瓷制品

4

日用化学制品工业

日用化工

洗涤用品、电池、化妆品、香料、香精、牙膏、涂料、油墨、蜡制品、火柴、三胶(骨胶、皮胶、明胶)

5

食品工业

制糖

制糖

食品

焙烤食品、罐头、乳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方便食品、米面制品、腌制食品、肉禽水产加工食品、蔬果加工食品、保健食品、调味食品、蜂产品

发酵

发酵制品、酿酒、酒精、发酵调味品

6

粮油工业

粮食

粮食加工、粮食储藏与害虫防治、粮食综合利用制品、粮食储运装备

食用油脂

食用油脂加工、食用油脂综合利用、食用油脂储运装备

7

制盐工业

制盐

制盐、盐制品

8

烟草工业

  • 上两篇文章: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二)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申报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市以
  • 上一篇文章: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一)
    第一章评审标准第一条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广东省轻工工程

  • 下一篇文章: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4〕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下两篇文章: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轻工工程职称的通知
    粤轻协〔2014〕9号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轻工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轻工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工作的通知全省轻工企、事业和各有关单位
  •   学会动态
    学 会 新 闻
    学 会 通 知
    友情链接:环球企业网
       
    东莞市化工学会  版权所有  电话:0769-22862897,微信:DGHGXH01  邮箱:dghgxh@126.com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机电化工大楼12J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