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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第二条规定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
2.
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并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经系统申报并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1份;
2.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经系统申报并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1份;
3.
《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经系统申报并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请在此表中贴本人正面近期身份证或护照证件类大一寸彩照1张);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5.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
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
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原件1份和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
8.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职业资格要求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按要求出示执(从)业资格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打印网上预审通过的表格,备齐所需材料;→2、到东莞市化工学会提交材料;→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4、转入内部审核;→5、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预审通过;→3、按网上预审通告的意见到东莞市化工学会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东莞市化工学会
 

收费标准

执行粤人发〔200735号:280/

 

办理依据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

 

 

 

 


  • 上两篇文章:转发:职称确认
    办理对象面向个人办理条件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 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
  • 上一篇文章:中、初级职称证书补发
    办理对象面向个人办理条件持有经评审或认定取得、由原“东莞市人事局”或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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