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需课培训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
321号)和《关于公布
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
2011〕
2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培训考核操作指南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培训课程和学时计算
培训课程包括:《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和《创新能力开发》。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参加培训考核。每门课程按照
3天或
18学时计算。
未参加《知识产权法》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参加该门课程的培训考核,按照
15学时计算。
三、培训机构
今年公需科培训考核机构为我市两所院校,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两家网络教育平台。
1.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莞城运河东一路
157号
联系电话:
22242918、
18929427683(周老师)
2.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地址:莞城新芬路
38号市科学馆四楼项目部
联系电话:
22119675
3.广东学习网(网址:
www.gdsjxjy.com)
4.广东人才培训网(网址:
http://www.ca163.net)
四、学习情况登记和申领证书
从今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实行实名登记和网络信息化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课培训考核,需登录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gd.lss.gov.cn/jxjy/),在网页右方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用户指南”所显示的地图中,点击“东莞”后进入相关系统注册并申报学时,操作流程图如下: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