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且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继续教育学习方法选择:
除有关地市和行业主管有明确要求参加培训班学习的课程之外,其余课程各省直单位、流动人员以及有关地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在“广东人才培训网”上学习。网上学习的学时将会直接记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需要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关注广东人才培训网“继续教育”栏目中的“继续教育培训班”信息。参加我们的培训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其学习情况将由我们继续教育基地统一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网上学习收费标准: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文件规定,每人按4元/学时执行。
网上学习学时登记:
本网学习系统采用课件考核的方式进行学时统计,每学习完成一个课件,且考核通过(60分为考核通过),根据课件标识的学时数申报学时后,系统会自动登记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通过审核认定后计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证书颁发:
完成规定的72学时的学习任务,全部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且通过审核认定后,即可颁发201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广东人才培训网
20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