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必须统一线装,一式三份,装订顺序如下: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从市科技局网站或同业公会网站下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从市科技局网站或同业公会网站下载);
3、成果鉴定大纲(由完成单位代草拟);
4、工作总结报告(由完成单位提供);
5、成果技术研究开发总结报告(由完成单位提供);
6、该成果(产品)检验报告(由国家法定的检测部门提供);
7、该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由完成单位提供);
8、查新报告(由省查新机构提供);
9、用户意见报告(3个用户以上);
10、如属特殊行业需提供生产批文或准入批文;
11、如属各级科技部门下达的计划项目需提供计划任务书;
12、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项目立项证书、任务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