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商报讯
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启动,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两个专题,该局将对此开展免费集中培训。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3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为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2天或12学时。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施教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审核认定继续教育记录,打印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