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办理对象: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凡持有由原“东莞市人事局”或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半年内办理换证手续。
所需材料:
1、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内查实的,需准备以下资料:
(1)打印《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未能在上述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内查实的,需准备以下资料,经核实后方可换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个人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资料;→2、到窗口现场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4、转入内部审核;→5、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预审通过;→3、按网上预审通告的意见到窗口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关于启用2010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东人发〔2011〕40号)市各有关单位:去年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新版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领取核发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启用新版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版证书的启用……二、旧版证书的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