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办理条件:
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半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开设考试的资格除外);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开设考试的资格除外);
3、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1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1份;
3、《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下载表格、备齐资料;→2、到窗口现场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4、转入内部审核;→5、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预审通过;→3、按网上预审通告的意见到窗口提交申请。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无
办事窗口: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收费标准:《粤人发[2007]35号》280元/人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第六条:根据国家规定,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