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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8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六偏磷酸钠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3年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6位委员投票一致认为,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现行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
2007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53950.00和38239039.00。2008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终裁。2013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继续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