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 中国化工网
福建省物价局6日晚转发了发改委的通知,决定将从7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每升降幅均未达到1毛钱,其中,93号汽油平均每升降低0.07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福建省90号汽油(Ⅱ)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9050元/吨调整为8955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8225元/吨调整为8135元/吨。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尚未下达福建省国Ⅲ汽油销售价格,福建省销售国Ⅲ汽油仍按国Ⅱ汽油价格执行。
记者注意到,此次降价的幅度并不大,调整后福建汽柴油每升降幅均未达到1毛钱,其中,90号汽油从原来的每升6.70元降低至6.63元,降低了0.07元;93号汽油从原来的每升7.20元降低至7.13元,降低了0.07元;97号汽油从7.69元降低至7.61元,降低了0.08元;0号柴油也降低了0.08元,每升从为7.04元调整到6.96元。
通知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福建省未实行统一配送,省内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35元/吨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