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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液化气掺混二甲醚 泉州个别充气站掺混牟利
 
  11月23日,山西火锅店爆炸造成14死47伤的惨剧,燃气安全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瓶装液化气频频泄漏、爆炸,背后黑手究竟是谁?有专家说,因为瓶中掺混的二甲醚腐蚀了密封圈,而一些液化气钢瓶又超期未检验,从而引发事故。连日来,记者对泉州市区某液化气公司进行了暗访,以消费者身份顺利充装了7瓶液化气,其中两瓶为过期钢瓶。经部门初步检测:液化气瓶中二甲醚含量超过了55%。
  近日,一位液化气行业内部人士向记者报料:瓶装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现象在本市也存在,这也是该行业一个公开的秘密。
  他告诉记者,二甲醚是一种可燃气体,液化气公司将两者混合,装入液化气瓶中,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
  据他介绍,2008年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对二甲醚以及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混合燃料的使用,应当做到专气、专瓶、专用。
  “普通的液化气瓶装入二甲醚,可怕之处在于,二甲醚会腐蚀密封圈,从而引起泄露,严重的会引起爆炸。”他说。
  利益链形成行业潜规则
  液化气钢瓶是特种设备的一种,其设计使用寿命只有15年,超期必须予以报废处理。按照国家规定,液化气钢瓶每4年必须检验一次,检验合格的瓶子在角阀位置套上检验环。该业内人士透露,我市大多数钢瓶是市民自己购买的,不少钢瓶存在漏检、不检的情况。
  液化气钢瓶送检有漏洞
  为何会出现漏检、不检的现象?“主要是液化气充装站、气贩子之间形成的利益链条造成的。”
  根据相关规定,液化气钢瓶的送检应由充装站提醒市民,由他们收集,再集中送检。然而,充气站为了节省送检成本,即使是“问题瓶”,他们也照充不误。同时,气贩子为了掩人耳目,拿着自己购买的合格钢瓶到充气站充气,回家后再倒充回客户的气瓶中。这样,钢瓶的送检就存在很大的漏洞。
  充装站掺二甲醚赚差价
  液化气掺混二甲醚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国家明令禁止,又何以屡禁不绝?“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利益驱动。”
  该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一吨液化石油气的价格目前在6500元左右,而一吨二甲醚约3000元左右,差价3500元左右。根据之前执法部门查处液化气公司的违规数据,二甲醚的掺混量最少也有30%。这样,违规充气站销售每吨气的成本就节约1050元。保守估计,按一个充气站一天卖20吨计算,每月利润多出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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