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8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对广东省卫生厅等单位报送的22个行业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予以备案,请予发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学习指南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培训。
附:2012年广东省卫生等22个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科目 备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