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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艺术设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艺术设计类主要行业的实际,经研究,特制订2012年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目的

通过继续教育,鼓励自主创新,倡导前瞻思维,开阔国际视野,把握关键原理,优化设计方法,传播原创精神,构筑核心价值。增强设计师的创新能力、引领能力、谋划能力和学习能力,培育和建设适应产业、社会需求的艺术设计师队伍,提升全省艺术设计创作、制造、建造、创造总体水平,进而增强产业和文化的综合竞争力。

二、学习内容

  (一)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构思、创作、制造、建造、创造全过程的创新、前瞻、多元、低碳、时尚、可持续设计。

(二)工艺美术专业。传统工艺美术价值;工艺美术的艺术特征;工艺美术的设计思想;工艺美术的鉴赏与创新。

(三)环境艺术专业。智能化设计的未来;空间要素的新概念(低碳改造);体验型设计的思维导向。

(四)服装设计专业。品牌风格的融合创新;思维技法和概念设计;“体验设计”新概念;品牌价值与产业转型;绿色设计与环境友好。

(五)平面设计专业。多元、多向思维与设计重建;交互手段与平面艺术;平面创意和艺术表现力;前瞻理念与潮流引领。

(六)家具设计专业。国际家具潮流预测与设计思潮;中国自主创新家具设计思维;家具设计与环境一体化;新型材料的综合应用。

(七)鞋类、皮具设计专业。鞋类、皮具设计主导思维;计算机和多媒体应用;鞋类、皮具设计改良和创新。

(八)乐器设计专业。乐器原理、物理、设计、辩音及应用;合成材料替代和新技术应用;乐器制作风格和舒适度;乐器音域、音色和文化底蕴。

三、学习任务和形式 

学时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学习式形式包括专家授课、互动交流、实地考察。

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广东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和广东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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