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实施《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和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订2012年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目的
通过专业科目学习(含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下同),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医和人才强医战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卫生人力资源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一)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专业含护理师)专业科目学习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为重点,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为核心,以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2012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主要内容,加强医学理论、职业道德和医学人文修养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应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以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辩证思维能力及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为核心,以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2012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和各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为主要内容。
(二)初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以提高临床能力为重点,参加以适宜技术为主的知识和实践能力培训。
1.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按《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住院医师(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59号)参加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
3.乡村医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等。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
三、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依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实施办法》(粤继医教〔2007〕1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