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办【2012】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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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审核认定了888期培训班列入今年高级研修班计划。现将《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高级研修班是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班的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级研修班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精心组织,注重质量。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行内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并为完成研修任务,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有效的培训证明。
三、加强管理,规范办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高级研修班的跟踪指导和检查监督,提高规范办班水平。年底,我厅将分别对各高级研修班的选题、内容、组织管理和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经评估办班效果较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适当的经费资助。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迳与我厅继续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涂国标,电话:020-83134871)。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