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胡早 太原报道 为推进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试验区的实施,促进山西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山西省专门制定《山西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2011~2012年环境保护领域转型试验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方案,山西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后,到2012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将比2010年分别减少5.9%和7.3%,汾河入黄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降低10%,矿山和农村环境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建设气化山西调整能源结构
2011年,山西省逐渐启动“气化山西”建设,鼓励采用煤层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过境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钢铁、有色金属、氧化铝、陶瓷和玻璃制造等高能耗行业进行煤改气工程,暂无条件实施改造的要建设脱硫设施,达到国家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四气”发展布局和全省输气管网配套建设进度,努力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有计划地加大城市公共交流工具油改气工程。
从集中供热、燃煤污染、城中村锅炉及建设工地、道路运输、物料堆厂扬尘污染等方面实施综合整治。加快城中村改造,解决城中村小锅炉污染问题,加快城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以太原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化肥厂、太原煤气化公司第一焦化厂等企业的搬迁工作,太原第一热电厂机组实施燃气改造,加快热源、热网建设,2012年争取实现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90%以上,着力解决城市冬季污染反弹顽症。
健全环保责任制评估生态环境绩效
2011年,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体系,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环境保护实绩考、环境保护违纪处分、环境保护科学考评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12年,山西省将建立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使用政府资金(包含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生态环境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用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的最大环境效益。
完善排污权交易推进节能减排
2011年,山西省制定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交易价格等机制。完善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筹建工作,依托山西省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搭建实时交易平台,推动排污企业安装“刷卡式”总量控制仪,全面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
2012年,在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动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烟尘和工业粉尘的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交易监管。
逐步推行排污指标有偿获得制度。新建重污染项目申请排污总量指标须实施减量置换或以交易方式获取排污指标。从2011年开始,要对现有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进行核定公示,选取部分重点污染源按年度试行征收有偿使用费,在2~3年内,逐步实现重点污染源有偿使用费用的全面征收。
建设新增氮氧化物、氨氮、烟尘和工业粉尘4项约束性指标的自动监控设施,扩展监控企业数量。覆盖全省60~80%的重点企业,并进一步调整运作机制。
到2012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4.8%和6.1%;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比2010年都减少5%。
10个省辖市建成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争取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汾河流域干流源头段水质达到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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