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信息局、科技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在开始受理第二批200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注:2008年认定并满足《通知》要求,且未参加今年第一批复审的企业均可申请)。请需要复审的企业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我市截止受理的时间:
企业变更注册机构和激活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见转发的通知附件3)截止时间为7月24日.如需找回注册号或者变更联系邮箱的企业,请于7月15日前将盖公章申请书,连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传真至市高企协会22993690,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高企办。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7日(网上提交成功后即可打印及提交纸质材料)。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
2、材料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共4份(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且封面右上角写上“正本”或“副本”字样,建议书脊要写上2011年及企业名称),每本材料装订后厚度不超过5厘米,可以单面印刷或双面印刷。
3、材料报送地址: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栋9楼E号),纸质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一式四份报送。
4、联系方式:
(1) 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袁秀珍 22993692;邓江华 23663392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C栋9楼E号。
传真:22993690
(2)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吴毓红 22831329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