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低碳网
当前,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大力促进经济转型与产业优化已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国策,科学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既是中国金融业在新时期、新阶段不可回避的一种经营挑战、管理压力和社会责任,也是金融业的一种创新动力、发展引导和发展良机。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支持,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开辟新的业务市场的迫在需要,也是整体转型的必然趋势。
一、低碳经济与低碳金融息息相关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能源的清洁开发和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为基本特征,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和低碳消费,它是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主要标志。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所谓低碳金融,主要是指金融部门围绕低碳经济发展而推出的配套金融服务的总称,重点是低碳信贷,它主要是提供低碳融资服务,解决融资瓶颈问题。
在传统思维中,金融机构曾被认为与环境无关,同时其自身也认为提供友好环境是政府的职责,自己无需对环境负责。但客观上,金融与环境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因为经济是基础,决定着金融,而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不友好的环境中,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以经济为基础的金融自然就会被抑制。从金融对经济的反作用角度看,在环境友好或者说整体环境友好的情况下,金融能够借助融资能力,对经济产生正向作用;但在环境大面积不友好的情况下,金融无法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效用。究其实质而言,低碳经济就是对建立友好环境产生作用的一种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来促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处于友好状态,进而为金融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所以,低碳金融是为建设“经济与环境友好型”的经济社会服务的,自然金融机构就应该转变思想观念,找准切入点,持续推进低碳金融业务发展。
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政府会不断推出新的法规、政策、制度、办法等,从而使过去“高碳”模式的经济受到限制,并引导资源向低碳经济模式转移。如果银行不顺应时代变化的要求,一味地按照传统“高碳”模式,从事金融业务经营,将可能导致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威胁。后金融危机时代,发展低碳经济是全球共识,更是必然趋势。农业银行IPO发行上市后,在遵循价值创造、更好回报股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前提下,发展低碳金融业务,谋求自身业务经营转型,就势在必行。
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突出问题
(一)配套政策缺乏。目前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担保、税收减免等综合配套政策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由高碳向低碳转型的政策,导致转型企业自身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盈利能力下降,虽然有社会效益但缺乏经济效益,直接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也会上升。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风险。当前一些新型和新能源产业还处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行业标准和技术不成熟的问题。这些产业的特点就是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这与有效产出相比,将产生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经济动力不足。银行对低碳型企业的判定存在技术上的困难,绿色信贷缺乏具体的信贷指导目录、产业投向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信贷指引,使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内部实施细则和考核评价办法。
(三)自身因素制约。缺乏完整有效的优惠性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针对低碳经济项目融资的产品、业务和服务品种较少,尤其是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技术设备落后,高素质的金融服务人才缺乏,低碳经济项目融资业务和产品较少,金融创新不足。
(四)融资机制单一。目前绿色信贷的发放主要以基层商业银行授信为主,而商业银行由于内在激励机制不足、绿色信贷操作难度大、经营风险高等原因,发放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不高,资金投放规模有限,导致信贷资源难以合理流向低碳经济产业。
三、发展低碳金融路径选择
(一)优化新能源信贷资源配置。“低碳信贷”要选准新能源信贷这个主流方向,新能源信贷主要是指以自然资源为主的替代能源开发信贷、可再生能源开发信贷。支持实施减排项目和增加建设相关基础设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潜在信贷需求空间巨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主动姿态,积极支持低碳产业信贷与低碳企业信贷。当前,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要注重管理“项目信贷与环境信贷的平衡”、“制造业信贷与服务业信贷的平衡”、“生产信贷与消费信贷的平衡”、“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平衡”以及“信贷产品创新与衍生工具创新的平衡”等“五个平衡”。要积极创新低碳信贷产品,比如以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品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为CDM项目主动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等。要学习国际先进银行在“碳金融”市场和“碳银行”服务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碳信贷”创新体系。
(二)创新信贷产品组合。银行要适应信贷对象由单一产业向产业链的转变以及单一企业向企业群的转变,着力对信贷产品组合长度和宽度进行调整。银行要支持产业链的延伸与耦合,冲破传统的信贷分类系列,积极而稳妥地引入循环贷款的新组合,以保持信贷服务与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相衔接。可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支持企业收购、兼并和技术改造,充分利用项目融资具有的“项目导向”和“风险分担”特征,通过融资租赁、BOT等多种融资方式对融资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做出恰当的安排,满足商业银行对项目收益和风险的要求,消除商业银行在金融支持低碳经济中的进入渠道障碍。拓展政策性金融功能,组建专门的低碳经济信贷部门,针对低碳经济信贷项目,配备专门信贷人员,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发展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低碳经济项目融资。
(三)强化信息沟通和共享。一是人民银行应健全和完善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和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信贷指导目标、产业投向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细化“绿色信贷”操作办法和污染行业信贷指南,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评贷审贷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各金融机构应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项目评估的审批权限,完善绿色信贷实施细则和信贷审批程序,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绿色信贷的审批、发放和贷后监测,确保信贷资金的绿色化和安全性;三是定期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发改委、环保等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政策信息,披露环境违法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贷资金向发展循环经济方向流动。
(四)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激励机制。人民银行应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和确保经营利润的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低碳经济项目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相关确保低碳经济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信贷措施。要通过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给予激励。制定优惠的信贷政策,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符合低碳经济理念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