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建设项目竣工后,环保验收能不能通过,要让住在附近的老百姓说话。5月16日,省环保厅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的通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项目环评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理机构和环境影响调查机构,要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走访当地居民、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让公众特别是与项目相关的公众有机会、有权利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通知要求,对于环境敏感度高、环境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应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公众参与工作存在范围过小、代表性差、原始材料缺失、程序不符合要求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监测或调查报告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在监测或调查报告公众参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的机构,将有可能被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