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低碳经济网
“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2008年启动实施以来共投入经费8751.3万元,其中市级科技经费投入1938万元,年平均投入达到323万元,已在我市农村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街道、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安装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路灯系统16684套,受益人数达70万人。这一科技惠明工程有效改善了昆明农村公共照明设施滞后的状况,提升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质量和文明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13〕9号)精神,2014年昆明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惠民工程的实施力度,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指导方针,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充分利用昆明自然条件和太阳能光伏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照明先进技术,推进新能源的综合利用,在全市新农村幸福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中继续实施“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推广示范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路灯,解决广大农村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照明用电问题,巩固提升科技惠民工程成效,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
一、目标任务
坚持技术领先、节能环保、科技惠民、安全可靠的原则,确保实现到2017年在我市农村应用推广示范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路灯10000盏的总体目标。确定2014年为“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巩固提升年,计划在全市农村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建设40个“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建成2000套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路灯系统。建设范围覆盖全市、重点推进第二、第三板块的建设。
二、实施标准
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照明先进技术,推进新能源的综合利用,“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建设按照昆明市科技局2012年8月发布的《昆明市“绿色光亮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省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经费投入
2014年“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项目计划投入经费1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800万元,各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700万元,市级与县(市)区级分别按照第一板块1:2、第二板块1:1、第三板块1:0.5以上的比例落实项目经费(不含市级单列项目),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四、项目申报
“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项目的申报统一按照《2014年度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须符合以下要求:
1.制定“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
2.承诺县(市)区级财政配套经费能保障落实;
3.建立固定资产归属管理办法及维护管理责任制;
4.后期使用维护有经费保证,相关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幸福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负责落实“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维护和配套经费等相关工作;
2.“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示范点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于次年4月底前由昆明市科技局统一按照《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昆明市“绿色光亮工程”技术规范”》、“项目合同书”等组织项目验收;
3.未履行示范点项目配套经费承诺的县(市)区,以后年度不再立项安排“昆明市绿色光亮示范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