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近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转发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转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六个东莞”建设和实施《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提升东莞法治软实力,力争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为推动珠三角法治建设先行先试,提升珠三角法治软实力,促进法治广东建设,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我市在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中的工作定位是要率先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转发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率先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创建要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法治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法治创建成效,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效的创建工作成果,为全省的创建工作提供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