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统计 | 技术标准 | 联系我们
  信息详情
我国碳交易机构“有场无市”

近期频发的雾霾等恶劣天气,引发了人们对空气中“负面影响物质”的关注。从今年起,我国将在7个省市正式试点,对“负面影响物质”的排放权进行交易,这意味着今后企业超标排放“负面影响物质”就要多掏钱了。据了解,早在2010年,我省就成立了相应的交易机构,不过到目前为止还停留在“有场无市”的层面。

  皖企曾尝交易甜头

  一些发达国家曾约定,向空气中排放的“负面影响物质”必须逐步减少。当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排放,也算作是履行了这项义务。为此,我省的一些企业就尝到了这种“约定”的甜头。

  2010年,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与碳资本管理株式会社(日本)达成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盘景水泥向日本公司转让总量不超过2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获得收益约170万欧元。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的CDM项目共有50多个。安徽CDM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主管邹研昨天告诉记者,1997年通过的保护全球气候的法律约束文件《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缔约方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京都议定书》也规定了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的机制。 ”邹研介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可以算作履行《京都议定书》的一部分义务。

  交易机构“有场无市”

  其实,早在2010年,我省就成立了“碳交易”机构。不过,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到目前为止,这些交易所还停留在“有场无市”的层面。

  201089日,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揭牌成立。同年1128日,安徽省排放权交易所也举行揭牌仪式。

  成立两年多时间,却保持“零交易”的记录,省城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关键是碳交易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构建碳交易市场,首先要开展碳盘查,以确定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碳排放总量。只有设定了排放总量,碳排放权才会形成交易市场。 ”

  据中国碳排放交易网了解,近年国内碳交易所密集挂牌和筹建,目前我国已经挂牌运营和在筹建的碳交易所就已经达到100多家。而已挂牌的交易所运营情况都不理想,试点制度的实施或许会给这个行业带来生机。

  池州试点低碳城市

  不过,到2012年底,《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已终止,向发达国家卖“碳”的市场可能随之关闭。而从今年起,我国将在上海、北京、广东等7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启动,将牵动着众多企业的神经。

  据了解,在6种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

  通俗地说,假设一年中所有企业可用的碳排放额度为100个单位,而A单位因采用了节能技术,使得当年所耗碳排放额度比原先分配的少了10个单位,那么这10个单位的碳排放额度就能以一定价格“转让”给排放超过指标的B单位。

  尽管我省目前还没有被纳入碳排放交易试点,但是池州已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为碳交易的开展埋下了伏笔。

  业内人士介绍,7省市碳交易试点如果启动,其影响可能不仅限于7省市之内。在建立国家碳市场时,其他省市的核证减排量有可能卖到试点省市,类似于中国的CDM项目卖到欧盟。

  而省经济信息中心的一份《安徽省碳交易市场的分析》调查报告曾预测,我省碳交易的市场价值每年最少在20亿元人民币左右。显然,除了挑战之外,碳交易市场还有很多商机值得挖掘。


  • 上两篇文章:黄杰夫:没有期货市场就没有碳交易
    几天前,我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关于欧洲气候交易所碳期权交易的消息。这原本是一个小众、偏门的话题,没想到仍然被上百次转发。  从欧洲和美国的经验看,碳价格
  • 上一篇文章:碳金融的发展催生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
    据易碳家了解到,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大进步。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

  • 下一篇文章:云南将建18个低碳项目 含2个低碳产业园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发出通知,在2013年,全省范围内将新建18个低碳示范项目,包括2个低碳产业园区、2个低碳旅游区、5个
  • 下两篇文章:《重点化工行业节能减排规划研究》完成
    摘要:2月25日,记者从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获悉,由该院负责编制的《重点化工行业节能减排规划研究》已经完成。该研究围绕合成氨、甲醇、纯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五大重点化工领域,对“十二五”末的节能减排潜力进行了分析估算。结果表明,2012~2015年,五大领域预计可实现节能1276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
  学会动态
学 会 新 闻
学 会 通 知
技 术 标 准
友情链接:环球企业网
   
东莞市化工学会  版权所有  电话:0769-22862897,微信:DGHGXH01  邮箱:dghgxh@126.com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机电化工大楼12J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