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化工、环保相关单位:
我会于2011年成为东莞市化工与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根据2012年化工、环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规定及学时规定为广大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继续教育的机会,确保完成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所需的学时要求。
为了继续规范开展我市化工与环保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及《关于备案发布2012年广东省卫生等22个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561号),我会今年将继续做好全市化工与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工作,计划在东莞松山湖学术交流中心举办培训班现正接受报名。将在2013年和2014年申报中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科技人员,必须提交2012年的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记录。每年需要修完42个学时专业课,参加本次论坛可认定完成12个学时继续教育专业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化工与环保专业技术人员。
二、论坛主题
“两岸三地低碳产业发展论坛”
“低碳技术与材料产业发展系列论坛”
三、师资
邀请香港/台湾/广东省低碳、环保和材料专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下午17:00结束。
东莞市松山湖学术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培训费用(免费)
费用全免,可以免费提供午餐。
六、其他
1、论坛结束后将颁发培训证书或证明
2、论坛后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申报认定(本培训可认定完成2012或2013的12个学时继续教育专业课)。
3、请将报名回执表于11月30日前传真至0769-2286198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卓弟 郑周振
电 话:22861848、22862031
E-mail:caizhuodi@vip.126.com
传 真:0769-22861980
附 件:东莞市化工与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东莞市化工学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东莞市化工与环保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第三期)
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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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不够填写,可增加附页)
联系人:郑周振 联系电话:22862031,1522042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