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强,国家才能强。一个民族的独立自强、生生不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强大发展后劲,都取决于国民素质的高低,科学素质正是国民素质中极为重要的部分。
当老百姓能够运用科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时,他们的生活质量才能得到更大的提高,他们的聪明才智才会得到充分的发挥。
十年来,我国坚持不懈地传播和推广着科学技术,不计其数的科普活动在全国开展,成千上万的人参与其中。仅在2011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就举办了180384场科普讲座,8910万人在这些讲座中学到科学知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992座科技场馆,也让每个人都可以便利地领略科学的魅力;21378个分布在农村的科普示范基地,将农民兄弟们最需要的科学技术送到他们身边;有4119万青少年,在各种各样的科技竞赛中展示了他们的聪明才智。
十年的坚持不懈,让对科学的崇尚和追求渗透到每个人的思维里,让他们保持开放和批判的科学思维,同时,也在维护着每个人的精神幸福、心理健康,让每个人保持健全的自我意识和对世界图景的正确认识。
关键词
立法保障
——世界上首次用法律保障科普事业的发展
除了中国,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对科普的重视上升到国家立法的程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随着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科学技术的普及被定位为国家的长期任务。
科普事业的巨变由此开始,在《科普法》中,明确提出“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这意味着科普成为由国家推动的事业。《科普法》的颁布,也为科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至此,科普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
作为世界上首部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专门法律,《科普法》在我国乃至世界科普发展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紧接着,在2006年,为了落实《科普法》,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其中明确了科普工作的实施原则、实施主体、基础工程和保障措施,还对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进行了区分,形成了规范化制度、行动计划和推进机制。
十年来,在《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推动下,我国科普事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发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