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据财政部网站31日消息在日前召开的“清洁基金”业务培训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郑晓松在书面讲话中表示,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工作是清洁基金业务的"龙头"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和地方财政部门紧密合作,借鉴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经验,短短两年,取得了可喜成绩,清洁基金对地方低碳发展的支持作用已经开始展现。
自2011年有偿使用工作起步至今,清洁基金已完成了对13个省(市)44个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审批、合同签订及放款工作,贷款规模达22.39亿元,这些项目现已进入实施阶段。另外,还有5个省(市)的11个项目进入申请审批流程,安排贷款金额4.27亿元。据测算,已批准实施的44个委托贷款项目建成投产后,预期每年实现直接碳减排约464.7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间接贡献碳减排潜能1551.7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郑晓松就这项工作向地方财政部门具体提出三点希望:第一,要按照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业务管理制度,保障基金业务规范化运行。第二,要认真扎实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逐步完善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全过程管理,健全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质量。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要落实项目和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取得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成效。第三,队伍建设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要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善合作、倡廉洁的高效工作团队。
据介绍,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重点支持中国境内的中资或中资控股的企业在符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鼓励类领域内开展项目。重点开发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效益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可代替能源,或将直接排放的化石燃料加以利用,以直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第二类是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节能技术改造等方法,直接减少或取代化石燃料使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第三类是与节能、能效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可代替能源相关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